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雪)国家药监局1月6日发布2025年第47号通告,公布28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此次检出涉及24家企业生产的多个品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暂停销售、召回并开展整改,同时依法对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根据公示,标示为辽宁中海康、江苏万邦生化等企业生产的辅酶Q10注射液,存在性状、不溶性微粒、可见异物等问题;标示为辰欣药业、华润双鹤利民药业生产的碳酸氢钠注射液,可见异物与pH值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西藏昌都光宇利民药业生产的二十五味珊瑚丸中检出染色剂“808猩红”;
标示为浙江大德堂国药、湖南陶源中药饮片等企业生产的葛根,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河北润华药业、吉林敖东世航药业等企业生产的红参(红参片),涉及农药残留、鉴别等项目不合格;
标示为安徽华天宝中药饮片、贵阳道生健康产业等企业生产的野菊花,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监局表示,将持续加大药品质量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消费者若发现疑似不合格药品,可通过12315等渠道反映。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