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停止部分中药配方颗粒产品挂网采购的公示
2026/1/16   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中心对已挂网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进行清理。部分中药配方颗粒产品因各种原因(详见公示内容)已无法进行医保报销结算或在辽宁销售。中心现将这部分产品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该部分产品将停止挂网采购。

    一、公示内容

    拟停止挂网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

    三、申诉受理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需在公示期内(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申诉函(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并逐页加盖鲜章。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80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保障部。

    收件及咨询电话:024-23448115。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16日

    编辑:R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