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胺醇气雾剂基本药物国家医保

发布时间:2014/3/31 9:31:36 浏览次数:2433
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 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0544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西药 呼吸系统用药 (处方药)
生产企业: 山东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 全国
招商企业: 山东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称 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基药产品
    医保产品
    适应症 气雾剂是指药物和抛射剂同装在耐压容器中,使用时借抛射剂(液化气体或压缩空气)的压力,将内容物喷出的制剂。喷出物主要呈雾状气体溶胶状态,故又名气溶胶。近年来,还出现了与气雾剂类似的产品,依靠小的压力挤压出的软膏、泡沫之类的制剂,也属于本类剂型。此外,烟熏剂、喷雾剂同气雾剂有类似之处、但其动力不是抛射剂。中药气雾剂已有本少品种,如:宽胸气雾剂、华山参气雾剂等。气雾剂既可用于局部治疗,如烧伤创面、局部感染等,又能应用于呼吸道经肺泡膜吸收,而起全身治疗作用。
    适用科室 呼吸科用药
    补充说明 人的呼吸器官是由口、鼻、咽喉、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肺泡管、肺泡囊及肺泡组成。肺泡为主要吸收部位。肺泡表面至毛细血管间的距离仅0.5~1μm;而且,人体肺泡的总数估计达3~4亿,总表面积估计约200m2;到肺泡的毛细血管总面积估计达100m2,这样大的呼吸表面,正是肺吸收性好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血液通过肺循环量很大,自心脏输出的血液几乎全通过肺。上述结构特点以及血液动力学特点构成了药物肺部吸收的性。

      药物在肺部的吸收速度,与药物的脂溶性成正比,与药物的分子量成反比。气雾剂给药时,雾化粒子未必**能到达主要吸收部位--肺泡中。对肺的局部作用,粒予以3~10炒n1大小为宜;但若要迅速吸收发挥全身作用,好粒径小到1~0.5炒m。粒子过小也不好,因为吸入后仍可随呼气排出。

环球商务通

联系人列表

温馨提示:

环球商务通环球APP互通,拥有环球APP,手机电脑好沟通。

扫描下载

联系方式


微信扫一扫 联系方式发手机
单  位: 山东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请直接在下面给厂家留言,厂家会主动联系你的

在线留言

温馨提示

    本网站只提供药品信息交流平台,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供求双方谨慎交易, 索要三证,打款请打公司开户行。

    本站不提供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在线交易和产品咨询,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和药店购买和咨询!

同类型产品推荐本公司产品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推荐您最近浏览过的产品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226.563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