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感冒胶囊
发布时间:2014/3/31 9:31:36 浏览次数:3326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称 | 四季感冒胶囊 |
功能主治 | 药品名称:品名:四季感冒胶囊 汉语拼音:SijiGanmaoJiaonang 成份:紫苏叶、荆芥、连翘、人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甘草(炙)。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颗粒及粉末,伴有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味微苦、涩。 功能主治:清热解表。用于四季风寒感昌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规格:每片装0.35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
产品规格 | 13945096478 |
产品卖点 | 四季感冒胶囊 |
补充说明 | 药品名称: 品名:四季感冒胶囊 汉语拼音:Siji Ganmao Jiaonang 成份: 紫苏叶、荆芥、连翘、人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甘草(炙)。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颗粒及粉末,伴有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味微苦、涩。 功能主治: 清热解表。用于四季风寒感昌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规格: 每片装0.35g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
其它说明 | 药品名称: 品名:四季感冒胶囊 汉语拼音:Siji Ganmao Jiaonang 成份: 紫苏叶、荆芥、连翘、人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甘草(炙)。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颗粒及粉末,伴有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味微苦、涩。 功能主治: 清热解表。用于四季风寒感昌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规格: 每片装0.35g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贮藏: 包装: 0.35g*12片*3板/盒*1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579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哈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招商政策
- 药品名称: 品名:四季感冒胶囊
汉语拼音:Siji Ganmao Jiaonang
成份: 紫苏叶、荆芥、连翘、人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甘草(炙)。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颗粒及粉末,伴有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味微苦、涩。
功能主治: 清热解表。用于四季风寒感昌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规格: 每片装0.35g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贮藏:
包装: 0.35g*12片*3板/盒*1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579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哈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要求
- 药品名称: 品名:四季感冒胶囊
汉语拼音:Siji Ganmao Jiaonang
成份: 紫苏叶、荆芥、连翘、人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甘草(炙)。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颗粒及粉末,伴有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味微苦、涩。
功能主治: 清热解表。用于四季风寒感昌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规格: 每片装0.35g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贮藏:
包装: 0.35g*12片*3板/盒*1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579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哈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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