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道替莫唑胺胶囊
发布时间:2014/3/31 9:31:36 浏览次数: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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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名称 | 泰道替莫唑胺胶囊 |
| 适应症 | 泰道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 主要成分 | 替莫唑胺Temozolomide |
| 用法用量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 |
| 产品规格 | 100mg*5粒 |
| 产品卖点 | 泰道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 补充说明 | 【商品名】泰道 【通用名】替莫唑胺胶囊 【英文名】Temodal 【汉语拼音】taidao 【主要成份】替莫唑胺Temozolomide 【性状】替莫唑胺的化学名称:3,4-二氢-3-甲基-4-氧代咪唑并[5,1-d]-不对称-四唑-8-酰胺,分子式:C6H6N6O2,分子量:194.15。泰道为白色胶囊,20mg规格的胶囊有棕色标记,100mg规格的胶囊有蓝色标记。 【适应症】泰道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 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泰道,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泰道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白细胞计数≥1.5x109/L,血小板计数≥100x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泰道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暂停或终止服用泰道。 【服药与进食】空腹服用(进餐前至少1小时应用1杯水整粒吞服 【规格/价格】20mg*5粒 650元/盒 100mg*5粒 2500元/盒 【批准文号】H20080313 【生产厂家】芬兰OrionCorporationOrionPharma 【有效期】36个月。 【贮藏】于2-30°C保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