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氨苄颗粒

发布时间:2014/3/31 9:31:36 浏览次数:1545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称 | 头孢氨苄颗粒 |
基药产品 | 是 |
医保产品 | 是 |
中标产品 |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宁夏, 陕西, 港澳台,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新疆, 青海, 西藏,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甘肃, 云南 |
适应症 | 【适应症】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500mg。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分4次服用。 |
产品规格 | 125mg*12袋125mg*10袋125mg*9袋 |
适用科室 | 感染科用药 |
产品卖点 | 我公司该产品已生产近20年,工艺成熟质量稳定,为国家医保用基本药物。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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