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是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建于2001年厂区占地100亩,位于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是一家集营销管理、新药研发和药品生产于一体的现代制药企业。
公司建立以来致力于新药的研发和生产,现拥有通过国家GMP认证的玻瓶大输液、 非PVC软袋大输液、小针制剂及抗肿瘤大输液药品专用线等多条生产线,具有玻瓶大输液0.6亿瓶/年小针制剂1亿支/年,非PVC软袋输液产品6000万袋/年的生产能力。拥有基础大输液、营养型输液、抗生素、抗肿瘤、治疗心血管及肝病的药物40余种,100余个品规。产品畅销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已形成年销售收入2.5亿元的经济规模。
我们坚持“以品质树品牌,以技术求发展”的理念,依靠稳定可靠的质量和不断推陈出新的产品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
在现今医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我们将勇于面对市场竞争和国际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挑战,抓住机遇,大胆创新,不断进取,努力为打造业内、享誉国际、极具竞争力的制药企业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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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334 |
| 【规 格】 | 1ml:30mg |
| 【成 份】 | 酮咯酸氨丁三醇 |
| 【用法用量】 | 成人:本品和口服酮咯酸氨丁三醇制剂的连续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酮咯酸氨丁三醇口服制剂仅用于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剂的后续治疗。本品静注时间不少于15秒;肌注缓慢给药,并注射于肌内较深部位。静注或肌注后30分钟内开始产生止痛作用,1~2小时后达到最大止痛效果,止痛作用持续时间4~6小时。 儿科病人:本品对年龄在2~16岁的儿科病人的单剂量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证实;但缺乏对儿科病人多次给药的研究资料。本品对2岁以下小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没有得到确定。 本品与吗啡或哌替啶联合用药可减少阿片类药物的用量。 单次给药 下面治疗剂量仅适用于单次给药 成年病人: |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需要阿片水平镇痛药的急性较严重疼痛的短期治疗,通常用于手术后镇痛,不适用于轻度或慢性疼痛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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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化糖电解质注射液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03 |
| 【规 格】 | 500ml |
| 【成 份】 | 葡萄糖25g与果糖25g与氯化钠0.73g与氯化钾0.93g与氯化镁0.143g与磷酸二氢钠0.375g与乳酸钠1.40g |
| 【用法用量】 | 用法:静脉滴注,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用量:用量视病情需要而定,成人用量为每次250ml-1000ml,滴注速度应低于0.5g/kg/hr(以果糖计)。根据患者年龄、体重、临床情况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调整剂量。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需要非口服途径补充水分或能源及电解质的患者的补液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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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油氯化钠注射液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641 |
| 【规 格】 | 250ml |
| 【成 份】 | 甘油25g、氯化钠2.25g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500ml,一日1~2次。滴注速度应缓慢,每分钟不超过3ml,或遵医嘱。 |
| 【功能主治】 | 本品为高渗性脱水剂,用于降低脑出血、脑梗塞、脑外伤、脑膜炎、脑肿瘤等引起的高颅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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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巴韦林葡萄糖注射液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689 |
| 【规 格】 | 100ml |
| 【成 份】 | 利巴韦林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0.5g,每日两次,连用5天。或遵医嘱。 |
| 【功能主治】 | 抗病毒药。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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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参素葡萄糖注射液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 H20030323 |
| 【规 格】 | 100ml |
| 【成 份】 | 苦参素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日0.6g,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 【功能主治】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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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021 |
| 【规 格】 | 100ml |
| 【成 份】 | 氧氟沙星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成人常用量: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以氧氟沙星计,下同),一日2次,疗程为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为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为10~14日。 3.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为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为7~14日。 4.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 5.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为10~14日。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慢性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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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262 |
| 【规 格】 | 按环丙沙星计 100ml:0.2g |
| 【成 份】 | 乳酸环丙沙星 |
| 【用法用量】 | 本品供静脉滴注给药。对任何病人,使用剂量应根据感染的程度和性质,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机体抵抗能力以及肝肾功能来确定。 成人一般用量为一日0.1~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一次,每0.2g滴注时间至少在30分钟以上。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4g,一天2~3次。 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通常治疗持续7~14天,一般在感染症状消失后还应继续使用至少2天。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肠道感染:5~7日;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伤寒:10~14日。 |
| 【功能主治】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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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酸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70 |
| 【规 格】 | 100ml |
| 【成 份】 | 盐酸克林霉素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成人,剂量如下:中度感染: 0.6~1.2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严重感染: 1.2~2.7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儿童,剂量如下:中度感染: 15~25mg/kg/日,分3或4等剂量, 8或6小时一次;重度感染: 25~40mg/kg/日,分3或4等剂量, 8或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 【功能主治】 | 1、本品适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⑴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⑵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⑶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等。⑷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⑸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本品适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⑴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病。⑵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⑶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⑷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和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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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87 |
| 【规 格】 | 00ml |
| 【成 份】 | 甲磺酸帕珠沙星 |
| 【用法用量】 | 用法:静脉滴注,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用量:一次0.5g,一日二次,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减量,如一次0.3g,一日二次。疗程为7~14天。 |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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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液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41 |
| 【规 格】 | 100ml |
| 【成 份】 | 奥沙利铂 |
| 【用法用量】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奥沙利铂注射液输注2~6小时。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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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056 |
| 【规 格】 | 100ml |
| 【成 份】 | 乳酸左氧氟沙星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1~0.2g,一日2次,或遵医嘱;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2次静滴。 |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脓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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