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原汕头金石制药总厂)创建于1956年4月,企业占地面积36亩多,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是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商标,广东省产品,汕头市重点工业企业,连续二十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现有员工700多人,专业技术人员300多人。除本部外,还控股汕头金石粉针剂有限公司、汕头金石抗菌素有限公司。生产范围包括化学原料药、无菌原料药、片剂、胶囊剂、粉针剂、颗粒剂、口服液和口服溶液等,自主开发、研制生产批文154个,其中制剂药142个,原料药12个,总厂及属下所有生产线(共七个剂型八个车间)均通过GMP认证。 2015年1月,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顺利对原汕头金石制药总厂进行重组,组建成立了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一直坚持诚信经营,质量的经营理念,因此“金石”品牌一直受到广大用户的信赖,“金石”商标荣获广东省**商标,头孢羟氨苄胶囊荣获广东省产品等称号,“金石”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多种原料药出口德国、日本等国家,企业拥有自主进出口权。企业已在国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在国内十多个城市设有联络点。
未来,金石突出的课题仍然是日益扩展的业务所要求的投资规模和产品模型。因此,金石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营造自身的社会化集纳能力,满怀真诚以求与更广泛的朋友携手同谋事业、共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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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奇霉素片0.25g0.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655 |
| 【规 格】 | (1)0.25g (2)0.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奇霉素,其化学名称为:(2R,3S,4R,5R,8R,10R,11R,12S,13S,14R)-13-[(2,6-二脱氧-3-C-甲基-3-O-甲基-α-L-核-己吡喃糖基)氧]-2-乙基-3,4,10-三羟基-3,5,6,8,10,12,14-七甲基-11-[[3,4,6-三脱氧-3-(二甲氨基)-β-D-木-己吡喃糖基]氧]-1-氧杂-6-氮杂环十五烷-15-酮。 |
| 【用法用量】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顿服(一日*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顿服(一日*大量不超过0.25g)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顿服(一日*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
| 【功能主治】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急性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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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奇霉素片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005 |
| 【规 格】 | (1)0.1g (2)0.1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奇霉素,其化学名称为:(2R,3S,4R,5R,8R,10R,11R,12S,13S,14R)-13-[(2,6-二脱氧-3-C-甲基-3-O-甲基-α-L-核-己吡喃糖基)氧]-2-乙基-3,4,10-三羟基-3,5,6,8,10,12,14-七甲基-11-[[3,4,6-三脱氧-3-(二甲氨基)-β-D-木-己吡喃糖基]氧]-1-氧杂-6-氮杂环十五烷-15-酮。 |
| 【用法用量】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大量不超过0.25g)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
| 【功能主治】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急性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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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烟肼片100m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82 |
| 【规 格】 | 100m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烟肼,其化学名称为:4-吡啶甲酰肼。 |
| 【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成人一日0.3g,顿服;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0.3g,顿服。治疗: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每日口服5mg/kg,*高0.3g;或每日15mg/kg,*高900mg,每周2~3次。小儿按体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过0.3g,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患儿(如结核性脑膜炎),每日按体重可高达30mg/kg(一日量*高500mg),但要注意肝功能损害和周围神经炎的发生。 |
| 【功能主治】 | 1)异烟肼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治疗,包括结核性脑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2)异烟肼单用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预防:①新近确诊为结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②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PPD)强阳性同时胸部X射线检查符合非进行性结核病,痰菌阴性,过去未接受过正规抗结核治疗者;③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网状内皮系统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术等患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④35岁以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阳性的患者;⑤已知或疑为HIV感染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或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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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烟肼片50m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81 |
| 【规 格】 | 50m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烟肼,其化学名称为:4-吡啶甲酰肼。 |
| 【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成人一日0.3g,顿服;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0.3g,顿服。治疗: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每日口服5mg/kg,*高0.3g;或每日15mg/kg,*高900mg,每周2~3次。小儿按体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过0.3g,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患儿(如结核性脑膜炎),每日按体重可高达30mg/kg(一日量*高500mg),但要注意肝功能损害和周围神经炎的发生。 |
| 【功能主治】 | (1)异烟肼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治疗,包括结核性脑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2)异烟肼单用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预防:①新近确诊为结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②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PPD)强阳性同时胸部X射线检查符合非进行性结核病,痰菌阴性,过去未接受过正规抗结核治疗者;③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网状内皮系统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术等患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④35岁以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阳性的患者;⑤已知或疑为HIV感染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或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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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255 |
| 【规 格】 | 按C26H26F2N2计算5m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其化学名称为:(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 |
| 【用法用量】 | (1)包括椎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选用氟桂利嗪每日10~20mg(2~4粒),2~8周为1疗程。(2)特发性耳鸣者,氟桂利嗪10mg(2粒),每晚1次,10天为一个疗程。(3)间歇性跛行,氟桂利嗪每日10~20mg(2~4粒)。(4)偏头痛预防,氟桂利嗪5~10mg(1~2粒),每日两次。(5)脑动脉硬化,脑梗塞恢复期;氟桂利嗪每日5~10mg(1~2粒)。 |
| 【功能主治】 | (1)脑血供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耳鸣,脑晕。 (3)偏头痛预防。 (4)癫痫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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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氨茶碱片0.2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62 |
| 【规 格】 | 0.2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其化学名称为: 1,3-二甲基-3,7-二氢-1H-嘌呤-2,6-二酮-1,2-乙二胺盐二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0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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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氨茶碱片0.1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63 |
| 【规 格】 | 0.1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其化学名称为: 1,3-二甲基-3,7-二氢-1H-嘌呤-2,6-二酮-1,2-乙二胺盐二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0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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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列本脲片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65 |
| 【规 格】 | 2.5m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本脲,其化学名称为:N-[2-[4-[[[(环己氨基)羰基]氨基]磺酰基]苯基]乙基]-2-甲氧基-5-氯苯甲酰胺。 |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2.5mg,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一次,轻症者1.25mg,一日三次,三餐前服,7日后递增每日2.5mg。一般用量为每日5-10mg,*大用量每日不超过15mg。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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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群地平片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69 |
| 【规 格】 | 10m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群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甲乙酯。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开始一次口服10mg(1片),每日1次,以后可根据情况调整为20mg(2片),每日2次。 |
| 【功能主治】 | (1)本品为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2)本品抑制血管平滑肌和心肌的跨膜钙离子内流,但以血管作用为主,故其血管选择性较强。(3)本品引起冠状动脉、肾小动脉等全身血管的扩张,产生降压作用。适用于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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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方卡托普利片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55 |
| 【规 格】 | |
| 【成 份】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卡托普利10mg,含氢氯噻嗪6mg。 |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片,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2片,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片,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2片,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1片,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用量详见说明书或遵医嘱。 |
| 【功能主治】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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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托普利片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04 |
| 【规 格】 | 25m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其化学名称为:1-[(2S)-2-甲基-3-巯基-1-氧代丙基]-L-脯氨酸。 |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用量详见说明书或遵医嘱。 |
| 【功能主治】 | 1.高血压。 2.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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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酰螺旋霉素片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59 |
| 【规 格】 | 0.1g(10万单位)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螺旋霉素,化学名称为:单乙酰螺旋霉素Ⅱ、单乙酰螺旋霉素Ⅲ、双乙酰螺旋霉素Ⅱ和双乙酰螺旋霉素Ⅲ四个组分为主的混合物。 |
|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一次0.2~0.3g(2~3片),一日4次,首次加倍。小儿剂量: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或作为治疗妊娠期妇女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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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脉口服液 | |
| 【产品类别】 | 中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316 |
| 【规 格】 | 每支装10ml(无蔗糖) |
| 【成 份】 | 丹参、川芎、葛根。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10ml),一日2~3次。 |
| 【功能主治】 | 活血通脉。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动脉硬化,脑血栓,脑缺血,冠心病,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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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氧氟沙星片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79 |
| 【规 格】 | 0.1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10~14日。3.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4.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5.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伤寒。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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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霉素V钾片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9 |
| 【规 格】 | 按C16H18N2O5S计算0.236g(40万单位)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青霉素V钾,其化学名称为:(2S,5R,6R)-3,3-二甲基-7-氧代-6-(2-苯氧基乙酰氨基)-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钾盐。 |
| 【用法用量】 | 成人:链球菌感染,一次0.118~0.236g,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肺炎球菌感染:一次0.236~0.472g,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0.236~0.472g,每6~8小时1次;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0.236g,一日2次;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1.888g,6小时后再加服0.944g(27kg以下小儿剂量减半)。小儿:按体重,一次2.36~8.78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54~13.21mg/kg,每6小时1次; |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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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氟沙星胶囊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971 |
| 【规 格】 | 0.1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诺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3-喹啉羧酸。 |
| 【用法用量】 | 1.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3日。2.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3.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4.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0.8~1.2g(8~12粒)。5.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28日。6.肠道感染:一次0.3~0.4g(3~4粒),一日2次,疗程5~7日。7.伤寒沙门菌感染:一日0.8~1.2g(8~12粒),分2~3次服用,疗程14~21日。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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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54 |
| 【规 格】 | |
| 【成 份】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磺胺甲噁唑(SMZ)400mg,含甲氧苄啶(TMP)80mg。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噁唑800mg,每12小时服用1次。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75~5mg/kg,磺胺甲噁唑18.75~25mg/kg,每6小时服用1次。成人预防用药:初予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噁唑800mg,一日2次,继以相同剂量一日服1次,或一周服3次。(2)小儿常用量: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具体详见说明书或遵医嘱。 |
| 【功能主治】 |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5)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 (6)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 (7)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杆菌(ETEC)所致旅游者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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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霉素胶囊0.12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65 |
| 【规 格】 | 0.1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O-甲基红霉素。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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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霉素胶囊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0.25g国药准字H19991164 |
| 【规 格】 | 0.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O-甲基红霉素。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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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莫西林颗粒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529 |
| 【规 格】 | 0.1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称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成人:一次0.5g(4包),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包)。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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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莫西林胶囊0.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254 |
| 【规 格】 | 0.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称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0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不良反应】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 |
| 【功能主治】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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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莫西林胶囊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967 |
| 【规 格】 | (1)0.125g (2)0.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称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0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 【功能主治】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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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氨苄颗粒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854 |
| 【规 格】 | (1)50mg (2)125m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口服,一次0.25~0.5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0.5g。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一次12.5~50mg/kg,一日2次。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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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氨苄胶囊0.2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853 |
| 【规 格】 | 0.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口服,一次0.25~0.5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0.5g。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口服12.5~50mg/kg。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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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氨苄胶囊0.12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972 |
| 【规 格】 | 0.1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口服,一次0.25~0.5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0.5g。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口服12.5~50mg/kg。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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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氨苄片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72 |
| 【规 格】 | 0.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口服,一次0.25~0.5g(1~2)片,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0.5g。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一次12.5~50mg/kg,一日2次。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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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拉定颗粒0.2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550 |
| 【规 格】 | 0.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1次。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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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拉定颗粒0.12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549 |
| 【规 格】 | 0.1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1次。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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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拉定胶囊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973 |
| 【规 格】 | 0.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0.5g(1~2粒),每6小时1次,一日*高剂量为4g(16粒)。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日25~50mg/kg。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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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羟氨苄胶囊0.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668 |
| 【规 格】 | 0.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0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0.5g。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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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羟氨苄胶囊0.2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975 |
| 【规 格】 | 0.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0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0.5g。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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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羟氨苄胶囊0.12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974 |
| 【规 格】 | 0.1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0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0.5g。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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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诺普利片20m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69 |
| 【规 格】 | 以C21H31N3O5计20m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其化学名称为:1-[N2-[(S)-1-羧基-3-苯基丙基]-L-赖氨酰]-L-脯氨酸二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因为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可于餐前、餐时或餐后服用。本品应口服,一日一次。根据病情用药详见说明书或遵医嘱。 |
| 【功能主治】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 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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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诺普利片10m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68 |
| 【规 格】 | 以C21H31N3O5计10m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其化学名称为:1-[N2-[(S)-1-羧基-3-苯基丙基]-L-赖氨酰]-L-脯氨酸二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因为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可于餐前、餐时或餐后服用。本品应口服,一日一次。根据病情用药详见说明书或遵医嘱。 |
| 【功能主治】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 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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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诺普利片5m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67 |
| 【规 格】 | 以C21H31N3O5计5m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其化学名称为:1-[N2-[(S)-1-羧基-3-苯基丙基]-L-赖氨酰]-L-脯氨酸二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因为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可于餐前、餐时或餐后服用。本品应口服,一日一次。根据病情用药详见说明书或遵医嘱。 |
| 【功能主治】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 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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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克洛颗粒0.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076 |
| 【规 格】 | 0.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 [(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l-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宜空腹口服。将本品加入适量(20~30m1)热水中,经振荡后服用。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 【功能主治】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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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克洛颗粒0.12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075 |
| 【规 格】 | 0.1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 [(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l-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宜空腹口服。将本品加入适量(20~30m1)热水中,经振荡后服用。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 【功能主治】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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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呋辛酯片0.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966 |
| 【规 格】 | 0.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剂量为1g,单次服用。Lyme病: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两次,服用20天。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125m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125m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250m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氨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氨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 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 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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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呋辛酯片0.2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35 |
| 【规 格】 | 0.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 |
| 【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如下: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剂量为1g,单次服用。Lyme病: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两次,服用20天。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125m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125m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250m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氨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氨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 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 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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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孢呋辛酯片0.125g | |
| 【产品类别】 | 西药产品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34 |
| 【规 格】 | 0.125g |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 |
| 【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如下: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剂量为1g,单次服用。Lyme病: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两次,服用20天。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125m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125m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250m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氨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氨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 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氨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 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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