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月17日和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两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标识为 “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后死亡。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广西平南制药厂未生产过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的药品为假冒产品。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该药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学物质“格列苯脲”。
截至目前,本市食药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暂未发现标识为 “广西平南制药厂”、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立即对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做好登记工作,并报送当地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确定药品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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