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工作从8月27日开始,至10月27日结束。重点检查各类学校食堂(包括大专院校、中小学、托幼园所等)、校内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小餐饮单位。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餐饮提供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期间师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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