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转变、调结构”是2010年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受累于低水平重复建设与同质化竞争、国际贸易壁垒愈演愈烈等积弊的医药行业来说,其结构调整的任务更加艰巨。2010年是我国医药产业的“结构调整年”,笔者认为,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大有文章可作。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做国家产业结构政策的宣传员。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在医药产业及市场准入、财税政策、自主创新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对医药产业的支持力度。笔者认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向医药企业宣传推介这些惠企政策,引导并鼓励企业根据发展规划及国家政策导向,不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在新产品研发、优化产业布局、降本增效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做沟通传递产业信息的信使。从行业角度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产业信息、趋势研判等方面具有单一医药企业所不具备的先天优势和有利条件,这些信息、情况以及判断等是一笔宝贵财富,也是医药企业做决策、决定迫切需要的信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座谈、研讨、调研、论坛等形式,把这些信息全面、及时传递给医药生产企业,供企业决策者在调整结构时进行参考。
做企业用好政策调结构的桥梁。企业争取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离不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支持、协调和帮助。例如,协助企业申请转报材料、开具相关证明、组织论证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之外,承担并发挥好基层与高层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调整结构提供急需的帮助。
做企业依法经营转型增效的监督员。企业调整结构的过程,也是完善布局、改进工艺、强化管理、自主创新的过程,其中自然离不开监管部门全面、科学、高效的监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要深入企业调整结构一线,善于把监管融入到企业调结构的全过程,鼓励并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依法调整结构,确保制药企业从一开始就高质量、高起点、高水平地推进结构调整。
医药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是利国利民利于企业及产业自身的一件大事,也会有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在制药企业调整结构的进程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到位而不越位,促进而不包办”,把促进企业调整结构与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结合起来,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严格依法监管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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