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极少数贿赂行为其实影响到了整个医药产品市场的声誉,以及相关的医药产品管理部门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最为重要的是,“以药养医”、“药价虚高”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人民群众获得医药服务的程度和需要承担的价格。2012年黑龙江相关管理部门将采取措施,挤干医药产品价格中的“水分”。
首先,黑龙江省将发挥医药招商产品价格监控数据库的作用,对医药产品的价格及其变化实施全方位的监控。同时,医保、药监、卫生行政以及患者代表等各方都要参与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医药产品招标行动中来,并且都被赋予发言权,全程监控医药产品从厂家到药房的价格变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而且,在医药产品的招标过程中,要坚决做到“招厂家而不是招商家”的理念,把最优惠的价格让给消费者,彻底杜绝医药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价格大幅变化的情况。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农村和社区的医疗机构,要保证零差价的医药产品供应,还要对医生的处方权和处方行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完善相关的医药产品供应法律法规。
总之,无论是监督管理部门还是广大人民群众,都希望医药产品的价格能够少一些水分、多一些责任。此次严格医药产品价格管理和打击医药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就为“阳光用药”、“合理用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受到广大群众以及医药产品供应厂家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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