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甘肃省省卫生厅引发了《关于加强中医药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主要内容:通过对一些项目的重点实施,解决一些关于中医药方面的关键性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应急服务方面的优势,争取到2014年年底,初步建立起符合甘肃省特色、切合实际、保障有力、统一高效的中医药应急服务体制。
《意见》明确规划了甘肃省建立中医药应急体系的“时间表”,计划在2012年年底,各个市县、乡镇要初步完成本地区的中医药应急资源整合工作,科学合理的制定各部门机构的工作职责,完善整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建设中医药应急服务团队。2013年,争取得到国家和省上相关单位的支持,做好全省中医药应急服务所需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建立中医药应急系统。2014年,统一测试验收演习全省的中医药应急服务能力。
《意见》要求,全省县级以上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都必须成立中医药卫生应急办公室,并指派专人专职上岗负责,在各地要建设中医药服务中心,省中医药等省级中医医疗机构设立省级中医药应急救基地,主要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社会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病患者的中医药特色治疗和康复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中医药人力资源,组建专业的中医药应急救援队伍,同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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