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明区召开2012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选定高明区中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医药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给予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将纳入到医保支付范围。
该区全部基层公办医疗机构都已经开始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只有高明区人民医院、高明区妇幼保健院、高明区中医院还在延续实行药品加成的政策。所谓药品加成,是指公立医院药品零售价是指药品销售价不超过其实际购进价的15%,这也是以药补医机制的由来。
在以前,不少医院医生热衷于开大剂量药、开贵药、过度检查、过度医疗,从而增加了患者就医负担,成为看病贵的重要根源。因此,高明区提出试点方案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大幅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从而缓解看病贵的社会难题。
破除以药补医,不仅要消除15%的药品加成,更要切断相关的利益输送,如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等等。而在切断这些不合法的利益输送同时,必须首先确立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来弥补其收入的利益补偿机制。否则,在目前的逐利制度下,医药代表仍然会通过药品回扣等其它方式返还给医院或医生,医院多开药、开贵药的现象将依然存在,患者的就医负担也就无法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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