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解决群众看病贵,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的重要举措,是国务院、党中央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为维护人民健康所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然而,博爱县人民医院却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于不顾,违规将医院药房所有中标药品委托给河南省森源医药有限公司采购,且向中标药品配送企业收取28%的过路费,森源医药坐收渔翁之利,况且森源医药并没有所有药品的配送权。
据www.qgyyzs.net 小编了解,今年7月以来,医药企业要想为博爱县人民医院配送药品,必须要通过河南省森源医药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在此之前,博爱县人民医院药房的药品,都是通过医药招标采购网进行采购的,由多家具有中标药品配送权的医药公司共同配送。后来,博爱县人民医院不顾省卫生厅的明文规定,私自停止了几家给其配送药品的原有公司为其送药,在明知其公司没有所有中标药品配送权的情况下,仍异常坚决地将所有中标药品委托该公司集中配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限定及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购买、经营、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豫卫药政20112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中标生产企业对中标药品的价格、质量、配送和供应负总责,可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直接配送。
博爱县人民医院不仅涉嫌违反了河南省有关文件,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应及时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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