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通报,自医疗改革两个月以来,全市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为195.9元,环比七八月份下降了2.1%;同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3%;其中每人次药品费用为74.3元,环比上两个月下降了13.0%,同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1.2%;全市的社康中心每门诊人次费用为56.0元,环比上两个月下降了4.4%,同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9%;每人次的药费为26.4元,环比上两个月下降了16.7%,同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1%。
卫人委负责人强调,公立医院以及社康中心的药费下降,符合改革的预期,特别是社康中心一般诊查费的实施政策,有效地遏制了门诊输液以及抗生素的使用。在新的基本药物采购制度推进之后,不仅遏制住了高价药物的使用,还使医疗费用下降幅度加大。在医疗改革实施之后,对于检查项目多、用药量小的非深圳医保病人来讲,单次的看病费用会有所提高;检查项目少、用药量大的非深圳医保病人,单次看病的费用就会减少了。此外,改革后,对有深圳医保的就医人群来讲,个人自付费用确实是减轻了不少。
综合来看,改革以后,深圳市公立医院以及社康中心业务量保持基本平稳,总体收支平衡基本没有受到影响,并没有损失到医院的合理的经济利益,对医院的正常经济运行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从同比的分析结果来看的话,医院以及社康中心依靠增加的业务量,总体收入还会略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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