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8日,国家药监局、中国非处方药协会以及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办法进行了讨论,对提出的禁止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只能在指定的专业媒体上发布广告的修订意见,出席讨论会的所有otc企业一致持强烈反对意见。
作为修订《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风险评估和内部沟通研讨的此次会议,由中国非处方药协会组织举行。此前一天,多家媒体集中爆出药监局拟禁止otc药物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消息,所以此次内部研讨会议备受关注。
2001年底颁布的新的《药品管理法》,使非处方药和处方药在我国有了明确区分。宣传方面,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而非处方药、保健食品经过药监部门审批后可以在大众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
此次传出的修订草案中,明令禁止了otc在大众媒体上的广告,原因是药品违法广告屡禁不止,难以监管。诺华制药的代表表示,这条禁令显然忽略了otc兼具药品和消费品的双重属性。不通过大众媒体广告,它们既不能被人熟知,也无法体现它的市场属性,这种一刀切的政策也不符合市场规律。西安杨森媒体总监认为,禁令切掉的是广告,更是人们获取和了解疾病常识的重要渠道。由西安杨森的市场咨询公司提供的数据可以看出,大众了解药品知识的最主要来源是otc广告。据统计,70%以上的感冒药常识与90%的维生素常识都是通过大众媒体的广告而被人们获悉。
大家都认为,现阶段还没有渠道能取代大众媒体向公众宣传药物基本常识和合理用药知识,使公众利益和企业利益同时受益,取得如此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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