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www.qgyyzs.net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国拟对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目前,相关的通知已经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境外制药厂商以及其《进口药品注册证》上所载明的生产厂或包装厂均要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取得密钥,指定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入网,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规定时限以其标示生产日期为准,最终进口时限不得晚于2014年4月30日。
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编码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给药品唯一的电子监管码,药品电子监管码是20位的一维条形码,包含了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中心信息规划处处长王迎利指出,利用电子监管网络监管部门可实时掌握药品生产、流通、库存情况,发现问题药品可及时追溯召回,社会公众可在购买药品后,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上查询等多种方式查询药品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了解药品相关信息,帮助辨别药品真伪。
2007年10月实现了对麻醉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电子监管;2008年11月对血液制品、疫苗、重要注射剂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高风险品种药品也全部实施电子监管;2012年2月国家基本药物实施了全品种电子监管。
据了解,2015年年底前,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我国将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的电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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