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医改办正式批复浙江省医改办同意将温州市列入全国首个社会资本办医试点的城市,鼓励加快社会办医的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温州市是我国最早引入社会资本办医的地区之一,经过20多年的实践,温州现已经有57家民营医院,占全市医院总数的54.8%,但是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总量却仅占全市的6.8%,大多数的民营医疗机构仍处于“低小散”的状态。
温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全市民营医院在审批准入、医保定点上与公立医院享有一样的平等待遇,医生可以享受公立医院标准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且在用人、用地以及税收的减免等方面也有更多的优惠。
在平等准入等方面,温州市规定,社会资本可以自主决策举办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而且也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收购兼并、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同时符合规定的民营医院,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医保报销政策。
温州市还提出,对于民营医院困扰已久的用人政策,力争通过3年的探索实践,打破卫生技术人员的身份限制,积极鼓励医生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之间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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