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网记者12月11日获悉,上海市红十字会和上海市卫生局联合宣布上海17家三级医疗单位为全市首批人体器官捐献的试点医院。
12月11日当天举行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推进大会,并宣布成立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红十字会,会议还宣布组成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以及“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
据了解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等待器官移植患者数量最多的国家,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的规模和需要器官的患者数比例严重偏低,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扩大器官来源,将会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会议上明确指出,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将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严格按照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发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技术标准开展工作,对于捐献的人体器官将按照与国际接轨的分配原则,经计算机统计分析后,自动按照国家规定的要素排序,挑选出最需要的患者。
2007年国务院就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使人体器官移植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与国情相适应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让全社会依法有序推进人体器官的捐献工作,有助于挽救更多生命,还有助于医学科学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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