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起江苏南京市取消公费医疗,2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轨,此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成公费医疗受惠者,而此举措将引发民众对医保平权的关注。
在南京取消公费之前,江苏省其余12个省辖市已全部取消了公费医疗。另外,除江苏、江西、山东、广东、贵州、陕西、湖北等7省份外,其余省份均已取消公费医疗。据了解,目前未全部参加医疗保险的7个省份正在加快推进取消公费医疗。此外,北京市人社局透露的消息表示,33万中央单位公务员有望于2013年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企业职工医保随着国企改制的大潮流迅速推进下,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改革步履迟缓,但推进的进程始终坚定。截至目前,全面取消公费医疗的省份已达到80%。在过去的公费医疗下,医疗费用由国家包揽,个人完全免费或只需支付极小一部分,造成了“一人得病,全家吃药”“小病大看”等过度医疗消费现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之后,这部分人就将会受到制度的约束。今后无论是公务员还是普通公众,生病后只能是使用同样的药品,除非是个人买单。此外,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的统筹账户在长期制度外循环的公费医疗资金被纳入医保之后将更有利于充实,加强其风险承受和基金支付能力。
在公费医疗改革中文件均显示,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需自付的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其比例虽然不等,但至少达到70%以上。
取消公费医疗并不是一味地拉低公职人员的医疗待遇,从医疗福利的质量来讲,而是将其恢复到适当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促进医疗福利公平的另一个层面,是如何普遍提高国民的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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