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于2009年始建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正式建成并接受总体12年1月至11月通过该系统各地上报药品监测报告为1081535例,同比增长了57.6%;上报医疗器械监测报告为155125例,同比增长了68.4%。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覆盖了国家、省、地市、县4级监测机构及药械生产企业、药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其用户总计为92561家,涵盖3个平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以及4个应用系统:关联评估、专家评审、监测报警和查询统计。在系统应用前,各地上报的药品的4项信息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和不良反应的规范率为90%、25%、54%、84%,在系统应用后,分别提高到99%、72%、98%、92%。今年5月至今为止,通过该系统,药监部门及时发现、预警4起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系统还能利用信号检测方法,挖掘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据库,发现新的药品不良反应该反应在药品说明书未载明。
根据国家药监局2011年下发的《关于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力争用5年的时间,逐步对全国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健全,对规章制度和监测机制进行完善,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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