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因发现云南白药散剂等5个品种含有未标示的乌头类生物碱,云南白药胶囊、云南白药散剂、云南白药膏、云南白药气雾剂、云南白药酊5个中成药品种被香港卫生署以及澳门卫生局回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凡列入国家秘密的品种,其说明书、标签可不列入成分项目。
香港卫生署表示,根据产品注册资料及中药文献,有关中成药成分不应包含被检测出的乌头类生物碱,故此指令回收。
国家药监表示,此前已经对云南白药含乌头碱进行了关注,并约谈了企业有关负责人,要求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及时修改说明书,增加药品安全风险的提示内容,同时,加强不良反应监测,确保用药安全。
同时,云南白药配方中含有乌头碱类物质的药材,再经过炮制后,可使毒性大大降低。如果企业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配方工艺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其产品总体是安全的。
为安全考虑,提醒公众,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严格按说明书使用云南白药,不要超剂量使用,也不要长时间使用。如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