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定价已经在国际上广泛应用,对创新药物和仿制药的市场定价均可应用,在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则利用国际参考定价作为控制药品费用的一种工具。
由于不同的国家参加欧盟组织的时间先后不同,不同国家所选择的参考药品(reference basket)也是不同的如奥地利和西班牙需要所有欧盟国家的药价,而哥伦比亚和埃及则选择的邻近国家和经济条件相仿的国家制定国际参考价格,如哥伦比亚选择的8个参考定价国家,分别是阿根廷、厄瓜多尔、巴西、巴拿马、智利、墨西哥、秘鲁、委内瑞拉,巴西选择了9个国家为参考定价国家,分别是法国、澳大利亚、英国、瑞士、意大利、加拿大、德国、瑞典、美国。
现以欧盟5国为例,说明国际参考定价间的比较(见表),英国HIS Global Insight的Ando 收集了2006~2011年32个国家的国际参考定价的情况,特别是调查欧洲5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对5个创新药物的参考定价,包括贝伐单抗(Avastin)、阿达木单抗(Humira)、依那西普(Enbrel)、瑞舒伐他汀(Crestor)和英夫利昔单抗(Remicade)。在研究中,将法国的价格确定为100,与其他4个国家进行比较。
目前,国际上的参考定价还是以欧盟5个发达国家为基础,但在新兴市场的国家,则以相同经济水平的国家的药价来比较,国际参考定价的主要作用,还是在各国之间作为药品价格协调的工具,而不是作为药价控制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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