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医院的进药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药品生产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还有一种是国家或省指定的品种,如基本药物,这种药国家或省限定价格,医院只能在全省统一中标价的基础上加成15%进行销售,只要不超出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都是符合规定的。一般来讲,同城医院药价相差不大。而最近市民陈女士却遇上同种药品在两家医院药价相差十多元的现象。
陈女士因孩子生病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看医生,医生开了两盒抗流感药物磷酸奥司他韦颗粒,一共价格105.74元,单盒价格是52.87元。当天下午由于孩子再次发烧便来到福州第二医院就诊,医生同样开了两盒磷酸奥司他韦颗粒,但这次价格才79.31元,一盒单价39.65元,与之前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相差了大约13元。两种规格厂家的一样的药品为何会出现如此大的差价。
再次了解后发现,磷酸奥司他韦颗粒属于国家或省限定目录药品,医院只能在全省统一中标价的基础上加成15%进行销售,而只要不超出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58.9元都是符合规定的。根据物价局工作人员的回复,一般在定价目录里的药品,同城医院价格都差不多,最多不会差三元,不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该药品的需求量很大,一些医院会联系向厂家进药,从而价格优惠,但此前这种药品基本都是降血压的药,该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尽快调查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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