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方面可以看做是以医疗服务为基础的趋利性市场主体另一方面其在医疗行业中的中坚地位又注定了其不能带有过多的市场化标签,因此公益性又成为了其另一表现。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定位大概就是在这两者之间摇摆,之前因为历史原因我国的医疗机构均为公立而且都是公益性非营利机构,但是随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下相关部门开始对医疗机构做出了市场化改革的尝试。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我们看到公立医疗机构并没有实现当初市场化改革的初衷,其不但没有表现出市场化的优势反而距离公益性也越来越远,总之就是两者的优势都没有表现出来反倒是成为一个饱受社会诟病的巨大利益体。
比如在医疗机构创办初期为了民众的利益着想便将药品的经营悉数交给医院来经营管理,这样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药店的加价行为,这一政策在初期来看是具有良好意义的,但是在随后的市场化改革以后这一政策的弊端却不断的出现,医院因为市场化就需要有自谋生路的地方,而在众多的项目之中药品的利益被无限放大无数的医院纷纷将药品经营作为市场化改革的主流方向。这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以药养医的来源。
当前正在执行的医药分开政策就是为了减轻患者用药的经济负担,将药品经营权剥离出去才能保证其经营的正常化合理化,从这方面来看当初的种种改革似乎都回到了原点。然而如果我们对比一下初期的医疗体系和现在的医疗体系就会发现现在的医疗体系更加讲究利益分开,体系透明的原则,至少药店这一市场本应该就有的主体重新回到医疗体系之中,而医疗机构也正走在回归公益化特性的道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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