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要求药店需配备执业药师。对老百姓来说,药店内配有执业药师将使百姓的日常用药更有充分的安全保障。对一些经营规模较大的连锁企业而言,这个要求基本是能达到的,而对一些小药店而言,配备执业药师等于是增高了门槛。
记者走访了杭州一家小药店发现,整家药店就两个店员在上班。当询问药店老板是否知道新规时,他表示并不知情。对于药品零售药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规定时,他认为这项规定显然抬高了开药店的门槛,危机到很多小药店的生存。他表示,像他这样的小药店基本是没有执业药师证的,新规必然会让一些小药店无法继续经营。这也可能导致很多药店拉具有资格的执业药师入伙,这样容易导致药师证出租挂名现象。
对大型连锁药店而言,企业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执业药师的配备基本能轻松达到要求。另外,当一些小药店因达不到新规要求而淘汰时,将会更加凸显大型连锁药房的优势,效益也会随之增加。一些居民担忧,当大型连锁店具有垄断优势时,是否又会导致药价上涨。用药是更加安全了,但是药价上涨也是居民不愿意看到的。
另外,新规除对执业药师作规定要求外,对企业的硬件设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想发展就要按标准走,如果不投入就会被淘汰,想活下去就得投入。所以新规认证标准将可能淘汰一批无力实现升级的企业,而生存下来的企业将有更多的希望。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