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购买到药物以后最期望的大多都是药品能解决自己的病痛问题,而站在更多的患者的角度来考虑的话即便没有真正的效果那也应该没有其他的危害才行,但是实际上治不好原来的并反而二次危害患者的身体健康案例屡屡出现,这种现象就是个别药企在生产制作药品时没有依据严格的标准程序从而引发出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其实相比那些假冒伪劣药品这种品牌药企不按标准生产的危害性要显得更深,因为假冒伪劣药品在流通到市场前就会经过多重环节的监管,最后真正流到市场上的假药数量并不是很多,在目前人们辨别药品真伪能力得到不断提升的时候假药的生存空间已经越来越小。
然而我们在看到假药数量越来越少社会危害性也明显降低的同时却不能忽视个别品牌药企的所作所为。一般品牌药企因为拥有合法的身份以及稳定的市场份额其产品在市场上流通的效率也是比较高的,如果有些拥有批文的药品却拥有质量问题是很难在流通环节中被监管程序发现的,甚至有些药品就算真的在患者身上出现了问题也会被当做是不良反应或者是个案处理,真正能想到药品本身问题的情况是很少的。
这里说明的一个问题就是对于药品安全万不可单单依靠企业的自律,行业的自有规则和监管部门的规则双重结合才是最佳的药品安全保护伞。否则我们见到的就将会是更为严重的后果,有时候那些给实力较强的品牌药企的绿色通道反而会成为有质量问题药品的保护伞,其一路绿灯的模式最终反而会制造更为严重的事故。因此对于任何药品不管品牌强弱都应该加强监管,药品面前一视同仁是监管理应具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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