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最近发布的《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自7月1日起,河北省134个县级公立医院将正式告别过去以药养医的状态。药品价格将降低15%左右,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降低10%。同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今后将提高。
根据此方案,以往医院50%的收入来自药品,根据新的方案,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省政府确定的6:3:1比例予以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补偿60%左右,财政负担30%左右,医院则自行消化10%。当然最受益的还是一些常年服用药物的慢性病患者。上涨的诊疗费只针对住院患者,所以在门诊就医的患者将尝到甜头,一些常年吃药的慢性病患者医药费用将会有较大幅度降低,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一些上涨的费用如到外科手术、儿科、产科的部分患者,由于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于一些市民担心的检查费问题,此次方案也指出,各地要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管理,尤其是加大对医生医德医风的监管,抑制不合理使用药械以及过度检查和诊疗的行为。通过合理确定费用控制、工作效率等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对于医院与药商串通,先提价再进药问题,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物价部门将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对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医疗机构实际采购品种、数量、结构和价格进行监测分析。对一些违法违规涨价,不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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