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低价的药品患者群体是非常乐于看到和接受的,但是对于这一现象还是有人不情愿见到的,由于市场化因素有些药品的定价是由商家自行决定的,因此可能就会出现同一种药品在不同药店不同价格的变现,至于一家药店能定出多少的价格关键是看其经营成本,成本高的自然定价较高,而成本低的就能给出较低的价格。然而有些定价较低的药店经营者也会遇到一些麻烦,其看似过低的价格引起当地药品代理商的不满,其认为这种价格影响了当地药品的正常的市场秩序,甚至还认为这些所谓低价药品是非正规药品,这其实就是触及了不同利益群体的核心利益。
不同药店的进货渠道也是不同的,如果实力较为雄厚自然能直接从药品厂家进货,这种渠道拿到的药品进价是极为低廉的,其在制定药品零售价时也能有更多的自主性和竞争优势。而另一些药店则因为资源不足问题只能选择从当地的药品代理商手里拿货,这一渠道因为要有渠道加价因素因此成本较高,最终其制定零售价时也没有过多的选择余地。
针对不同药店不同价的表现监管部门也是允许出现的,即使是政府定价的药品只要没有超出最高限价都是合理的存在。这里也许会有人会说药价高的药店如何能有生存空间呢,其实不同规模的药店面向的市场也是不同的,靠近消费者或者服务更好的药店即使价格高也是有顾客的。
不过这里折射的一个问题则是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部分药品经过了层层的中间代理商以至于其中间成本过高。这还被认为是所谓的正常市场秩序,而从健康市场的立场上来看简洁的药品流通成本构成才是较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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