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大师”评选活动2008年在首都北京首次举办,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组织。此活动的矩形在国内外深受好评,塑造了良好的行业形象,为行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活动如期举行,该活动从11月起开始评选。
与上一届评选活动相比,此次平训注重面向工作在基层和临床一线,从业年限适当放宽。同时基础条件仍和上一届相同,推荐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医疗品德和医疗技术,学术水平也要具备相当的高度。一般为省级名中医或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从事中医临床或鉴别、炮制等中药临床使用相关工作50年以上,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应能够坚持临床工作,无违法违纪违规。主要在全国教育、卫生和中医药医疗和科研等机构从事中医中药的工作人员中选出。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两审三公示”制度,评选出三十名“国医大师”,可以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在首届评选活动中评选的30位“国医大师“中,还有22位大师健在,其中18位还坚持在临床工作,并带着自己的学生,传授属于他们的国医理念“国医大师”评选表彰活动,深刻说明了党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持和关心,对发扬中医药学有着促近作用,高尚的医德医风得到发扬光大,从而鼓励中医药界广大工作者积极投入工作,带领我国中医药事业走向更高峰,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本次活动将会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负责评审,最后由“国医大师”评选活动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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