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们平常所熟知的商业理论商品的价格是围绕其价值来定的,而其实这仅仅是我国流行的经济学看法而已,实际上在西方则有一种看法是商品价格由其供需情况来决定,因此资本主义国家商品价格即便再涨也是合理的存在,虽然只是表面的分析但是如果放在真正的产品层面就不这么简单了,比如作为药品其价格是应该按照怎样的理论来决定,目前我国的药品价格主要依据的还是价值定论,将各个环节的成本相加然后就形成了其最终零售价,但是这一做法显然存在诸多的问题,首先药品的成本到底包括哪些环节,现在的现状是从生产到流通都加在其中,因此过多的中间成本也就形成了过高的药价。
同时药品的定价体系中也含有部分市场供需因素,一些非常稀少的廉价药在药店就能卖出几倍的价格,而即使如此患者可能也买不到,虽然这一行为被政府所明令禁止但是并不能杜绝,毕竟患者对于药物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为了健康可能再高的成本也要付出。
这涉及的一个问题是药品的定价方式该如何才是最为合理的,价值论会影响药企的经营积极性,而供需论又会产生过高的药价,由此其也就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之中。目前我国的药价改革主要方向是调查药品的出厂价并减少药品的中间成本,这坚持的是价值定价原则,而新版的低价药目录政策则允许企业在适当的范围内自行定价也能体现出供需的一点因素。
由此我们得出药价的定价方式不在于理论原则是否最为完美,其最要紧的是要合理,能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药品服务才是根本,这样的定价方式才能被民众所认可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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