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药价高了就出台政策下调一定的比例,而看见药品质量出问题了就要求医药行业严格自律并出手整顿一批违规行为。这样的现象在我国医药领域中久已有之,而不少人对其也是逐渐习以为常,虽然这种举动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效果但是表面作用却是极其明显,因此很多人在看不到更好的选择之前也习惯这一选择并聊胜于无,怎么说其也能凸显出监管部门的上进心和责任心,一有事就能看见其出手行动而没事也能看见一批接着一批的政策法规文案,明面的文章做的还是不错的。
然而业内分析人士则对此表示出一定的担忧,这种现象虽然可以一定程度的控制医药市场形势,但是实质上其是对市场违规举动的一种变相纵容,这给了许多违规经营者足够的回旋空间。违规操作的成本和代价实在是太低,这样的环境如何能对患者有一个交代。而且更为严重的是这是极其不利于我国医药创新发展的,想想基础的仿制药都不好好生产也能获得收益,那这样的市场如何会有心态去搞新药创新,到最后劣币驱逐良币的状态势必会愈加蔓延。
物以类聚的特性规律也会使得后来的新创者加入这一违规阵营,如此能够真正专研药品本身的药企就会越来越稀少。
对应的解决办法实在是难以推出,无论监管部门怎么努力打击扶持都是难以起效,而行业的庞大惯性也使得这一艘巨轮想要转个弯是多么的困难,有理由相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这一市场现状不会有太大的改观。倒是假若市场的利益结构产生巨大变化兴许有望改变这一情形,利益永远都是引导市场走向的最佳牵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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