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洋)国家卫计委、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降低部分药品虚高价格。
通知要求进一步研究完善药品质量评价标准和办法,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降低部分中标药品的虚高价格。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常用药、廉价药和急救用药的供应使用。建立健全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加强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加大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医药购销领域不良单位记录制度。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诊疗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格规范开方用药行为。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