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下达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补助资金39.66亿元,每个试点县补助300万元。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医改的重要内容,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环节。2012年,国家确定311个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今年又确定第二批试点县700个,使试点县总数达到1011个,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5亿人口。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提出,改革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全面推进管理体制、治理机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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