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相关负责人在完善国家药物政策座谈会上透露,基层用药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在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前提下,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保目录范围内选择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品使用,以保障基层药品供应。相关政策将于近期出台。“此举非常有必要,十分利好乡镇患者,或许不必再为乡镇一级医疗机构拿不到药而大老远进城到三甲医院拿药。”广东武警医院耳鼻喉研究所负责人娄新勤表示。
患者选用药范围扩大
国家卫生计生委此前明确,为做好低价药品采购和使用政策联动,逐步提高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使用量,可以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基层使用常用低价药品中的非基本药物的具体要求。
据记者了解,随着基层药品使用管理的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不再受到“只能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局限,患者在社区和卫生院选择用药的范围扩大,基层与大医院用药衔接也将更加方便。同时,此前因为大量扩容而饱受诟病的基本药物省级增补,也将因为基层用药限制的松动而逐渐淡化。
据了解,部分省份已逐步付诸实践。安徽省近日发布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案,就提出了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概念,将医保目录、新农合目录与基本药物目录整合,涵盖1118个品种,不再区分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
药政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完善基层药品使用政策的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各地也将在做好药品供应保障的基础上,进行基层基本药物免费供应等探索,进一步放大医改红利。
乡镇患者或可告别“进城拿药”
“结合民间实际用药情况,在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前提下,放权可配套使用部分非基药还是利好三方的:医院可以根据当地病源情况采购一些常用非基药、患者可实现家门前拿药,不必四处求药、拥有畅销非基药品种的企业或可实现业绩放量。”一位行业观察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称。
但政策还未落地,目前对于行业、企业以及资本市场的具体影响尚难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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