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王老吉药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自然人股东先行预分红的议案”和“审议关于签订新的十年合资经营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的议案”,但两个议案均被否。在此之前,同兴药业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通过司法途径解散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法院已经正式受理诉讼(案号(2014)穗中法民四初字第57号),该案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王老吉药业的合资期限将于2015年1月25日到期。日前,广州药业提出主动牵头召集王老吉药业股东大会,欲续签新的十年合资经营合同。随即,同兴药业认为,“目前作为合资一方的股东,同兴药业作为本届股东对合资公司享有的经营管理权、财务审批监管权等股东权利全部被剥夺。”因此,同兴药业发表声明称,将不同意延长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不再续签合资合同。
对此次广州药业组织的临时股东大会,同兴药业表示,此次股东会延期十年的议题没有法律基础,同兴方反对延期十年,该议题未通过。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