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在当天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将适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启动分级诊疗试点,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宋树立称,目前全国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地方仍然不多,很多体制机制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卫计委近期对全国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梳理,在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正在研究起草相关文件。总体考虑是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优化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发挥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的经济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合理有序流动,从制度建设入手,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开展分级诊疗工作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江苏、四川、浙江、青海等省分别以省政府名义或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专门文件,从资源配置、制度建设、考核评价等方面对分级诊疗做出了相应规定。北京、上海、宁夏、重庆等地在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中,对分级诊疗做出了制度安排。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