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命名,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近日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以“男性”“男科”“女子”“女性”作为识别名称。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不得擅自使用“中心”名称。
甘肃省规定,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必须达到所在地区的领先水平,并经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才能在名称中使用“中心”字样。
根据规定,甘肃省医疗机构设置的临床专业科室,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医院”“中心”等字样作为科室名称。凡是医疗机构的内设机构以“医院”命名的,均要向批准其设立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或专科医院设置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方可以“医院”正式命名并对外公布机构名称。不得在医院内部网站、形象展示展板及宣传品、内部刊物等媒介平台上变相使用未经核准、备案的含有“医院”“中心”的内设机构名称。
据了解,甘肃省卫生部门近期将整改不符合规范的命名,2016年2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扫一扫!关注环球医药网微信公众平台,您的招商代理信息一手可得,更有精彩资讯等着您!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