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全国各地须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确保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政策落实到位。其中,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通知》发布后,南方日报记者采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的社保综合缴费费率已是全国最低水平。根据今年初的统计数据,我省社保的缴费费率为34%左右,全国平均水平为41%,事实上,我省的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缴费费率已是全国最低。
据介绍,去年我省出台规定进一步调低工伤保险费率,截至今年1月,全省各市已出台政策降费率,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0.63%降至0.43%,预计全年参保企业可减少缴费21亿元,惠及180多万家单位、3100多万名职工。
今年3月1日起,我省也将失业保险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今年预计全省参保企业可少缴费53亿元,个人少缴保费24亿元。这是我省自2013年以来第二次下调费率。调低后,我省的失业保险费率处于全国最低水平。
“我省已按国家部署先后调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全省参保企业可分别少缴21亿元和53亿元。”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职工养老和职工医保的缴费费率已是全国最低水平,下调空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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