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食药监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些药店现有冷藏阴凉设施与经营品种不相适应,存在药品安全隐患。即日起,烟台将开展阴凉药品储存条件提升工程,争取年内3566家零售药店全部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阴凉药品储存设施(阴凉柜、阴凉区),确保药品储存符合规定温度要求质量安全有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烟台只有950家左右药店设置有专门的阴凉药品储存设备,提升工作已全面开启,全市3566家零售药店必须在年内全部配备“阴凉区”或者“阴凉柜”用于储存阴凉药品。“我们已将药品储存陈列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温度要求作为飞行检查重要内容,检查时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发现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情节严重的,公告撤销GSP认证证书。”
作为市民日常家用存药,市食药监部门提醒,药品存放的位置应选择家中最凉爽干燥处,避免药物受热、受日光照射,并且不宜冰冻。有的药品保存对温度的要求很高,如治疗胃肠疾病的双歧杆菌制剂、胰岛素以及白蛋白等生物制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
要经常检查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或变质失效,如发现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药品变色、松散、潮解、有斑点,均不应使用,可送交全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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