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这也是河南省首次通过地方立法来预防职务犯罪。
五大预防重点,医械采购在列
河南省即将通过的条例草案,为预防职务犯罪“划了五个重点”,并指出了工作措施。
这五个重点分别是:
一、对财政性专项资金、收费和罚没款等各类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二、对公共投资重大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项目依法进行招投标或者拍卖;
三、对本省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开展审计监督;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等市场依法实行廉洁准入、退出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
五、加强对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教育、涉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如上,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的廉洁准入、退出和失信惩罚,是五大重点预防对象之一。
预防重头戏:行贿犯罪档案
在预防措施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涉及公共投资、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产权交易时,应当查询投标人、竞买人行贿犯罪档案。
同时,条例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等规定,对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定期交流或者轮岗。
河南省今年医械反腐动作不断
今年以来,河南省在医疗卫生领域掀起反腐风暴,导致一名省卫计委正厅级巡视员落马,并在几个月内拉下近20名医院和卫生院院长、科室主任,牵连出8家涉嫌行贿的医疗器械公司或其销售人员。
而就在近一个月前,河南省才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医疗设备捐赠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设备捐赠下了明确禁令。
禁令内容包括,禁止以捐赠、投放、借用检查检验设备的名义规避相应试剂、耗材招标采购,形成垄断事实;禁止以任何曲线方式、任何名义定向采购,禁止合作合资购买设备或设备入股;禁止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以无息贷款、无偿捐赠为诱饵,达到定向招标目的;禁止借医疗设备租赁、设备入股名义,通过支付租金、参与分红等方式,产生变相行贿受贿行为等。
河南省卫计委也计划对医疗设备违规违法捐赠问题进行全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全省通报,并抄送省纪委。
再加上最新的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可以说是,医械采购确实已经成为,且将继续成为该省反腐重点。而反腐败环节从查既有事实,到预防犯罪,也是越来越倾向于填补漏洞、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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