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发布通知,取消吉林省中天医药有限公司10家药品经营企业2013年度药品集中采购的配送资格。
据了解,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作出该决定是基于吉林省中天医药有限公司已被吉林省药监局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医药手机报根据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公开信息统计,今年以来,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已取消了吉林宏伟医药有限公司、吉林省凯宁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正欣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广润药业有限公司、梨树县康平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松原市宏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金马医药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华氏医药有限公司、长春宝华医药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天医药有限公司10家药品经营企业2013年度药品集中采购的配送资格,这10家企业的共同之处便是已被吉林省药监局撤销GSP证书。
按照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标药品“同一药品在同一个配送区域只能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涉及上述10家药品经营企业配送的基层中标药品,相关中标企业需按照吉林省药械采购平台于2016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变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关系的通知》的操作方式变更配送关系。
此外,吉林省2013年度药品集中采购非基层医疗机构中标目录中,由上述10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配送的药品,相关中标生产企业需及时调整药品配送关系。
扫一扫!关注环球医药网微信公众平台,您的招商代理信息一手可得,更有精彩资讯等着您!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