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改委等七部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通知要求,7月31号前,所有地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30号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巩固完善前四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今年底,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区域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年底,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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