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2月25日之后,12月2日,安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发布了一则公示信息,对哪些企业是科工贸内部自销关系,中些企业是进口产品总代理,哪些企业是商业集团内部调拔进行了“企业关系”的公示。这是第二次公示。
按两票制的规定,也就意味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医疗器械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的,不算一票。以下为公示内容,蓝色字体为第2批公示的名单。
进口医疗器械国内总代理企业,视同为生产企业,其从海外进来过来时不算一票。以下为公示内容,蓝色字体为第2批公示的名单。
医疗器械流通集团在内部调拔(仅限一次)不算一票。以下为公示内容,蓝色字体为第2批公示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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