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质量公告
(2017年第4期,总第31期)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根据《2017年天津市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对天津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验。现将9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本市市场监管各级执法部门已及时对监督抽验发现的上述不合格药品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本市药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特此公告。
2018年1月15日
附件:天津市药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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