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联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2018 年全省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全省价格系统改革的重要任务。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16个市全部出台了降低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据测算,我省16 个市降低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腾出空间约66136 万元,其中市属医院36209 万元,县属医院29927 万元。此外,各市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对市、县、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其中市属医院平均调整了597 个医疗服务项目,县属医院平均调整了570 个医疗服务项目,调价金额合计42814 万元。在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各市还针对我省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滞后、基层公立医院政策性补偿亏欠较多等问题,按照一定的比价关系对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适度调整。
“医疗服务价格适时适度调整是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科学补偿机制的重要一环,既要确保老百姓总体负担不增加,又要确保医院运行不受影响,还要确保医疗保险不穿底、可承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改革进一步理顺了我省市、县、基层公立医院梯度价格关系,可优化全省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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