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本市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现开通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19-2)上海地区中选供应药品挂网通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中选企业在“上海市医药采购基础信息登记系统”填报药品基础信息后,登陆“上海市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进入“一致性评价”子模块上报。请各企业于2020年3月10日(周二)前,按要求规范填写并上报所有上海地区中选供应药品信息(包括已在上海挂网销售的药品),具体药品信息见附件。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表(上海地区供应药品)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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