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常用药停售停用,包括对乙酰氨基酚片、金银花露....
10月16日,上海市药监局公布了“2020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和药包材产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质量抽检。现将抽检9种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
在不合格9种药中,有5种为制剂,分别为龙虎人丹、对乙酰氨基酚片、金银花露、葡萄糖注射液、消银片;剩下4种为饮片,分别为净山楂、丹参、党参、北沙参。
通告指出,对不符合规定产品,相关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
值得注意的是,标示为山东池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丹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局回函产品标示生产企业否认生产;标示为河北一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党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局回函产品标示生产企业留样合格;标示为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龙虎人丹,生产企业留样合格;标示为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消银片,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局回函产品标示生产企业留样合格。
简单的说,就是生产企业留样合格的,这样表示其他渠道存储或运输等出现了问题;标示生产企业否认生产的,这样表示,产品购进渠道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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