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个药停售停用
3月31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了2021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和药包材产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检。
根据通告,有7个药品不符合规定,分别为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南沙参、淫羊藿、维生素B1片、白茅根、制厚朴、硬脂酸镁。
通告指出,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

江西:多个常用药被查处
无偶有偶,就在几天前,江西省药监局发布了2021年第2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药品抽检计划,该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
经核查确认,有8个品种9批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检查、含量测定等。梳理发现,8个药品中只有2个是中药饮片,其余的全是制剂,涉及风热感冒颗粒、感冒灵颗粒、通便灵胶囊、双氯芬酸钠肠溶片等多个常用药。
公告显示,江西省药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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